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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雙證在職研究生(非全日制)2017年招生簡章如下:
廈門大學由知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于1921年創辦,是我國地處經濟特區的國家“211 工程 ”和 “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學校有思明校區、漳州校區、翔安校區和馬來西亞分校。校園依山傍海,風景秀麗,已成為公認的環境最優美的中國大學校園之一。
一、招生規模
2017年廈門大學預計招收碩士研究生4790名,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3770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1020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中學術學位約招2080名左右,專業學位約招1690名左右,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部招收專業學位。所有專業代碼中第三位為“5”的學科專業為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廈門大學以下22個專業招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碩士、金融碩士、會計碩士、應用統計碩士、稅務碩士、國際商務碩士、保險碩士、資產評估碩士、法律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新聞與傳播碩士、社會工作碩士、漢語國際教育碩士、藝術碩士、翻譯碩士、文物與博物館碩士、建筑學碩士、工程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臨床醫學碩士、公共衛生碩士。廈門大學各院系 2017年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各專業具體招生人數、考試科目、學制等信息請詳見廈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各招生單位招生人數為預計招生人數(包括接收推薦免試生、統考生和專項計劃考生等)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人數待國家招生計劃下達后綜合考生報考情況、考試情況方能確定。
二、學習方式
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兩種。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它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它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它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被廈門大學錄取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享受獎、助學金,不能申請住宿,其檔案、戶口和人事關系等不轉入廈門大學;被廈門大學錄取為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如果符合學校相關政策和條件,可申請獎、助學金和住宿,其檔案以及其他相關材料(具體材料詳見七、資格審核)必須轉入廈門大學,否則廈門大學將依據相關規定對此類考生作出嚴肅處理。
考生被錄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兩大類之間互調。
三、學制和在校年限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 2 年、2.5年或3年。在校年限 2 - 5 年(含休學)。在校年限是指學生學籍在校的年限。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請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為推薦免試和統考兩種方式。
五、報考條件
(一)招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簡稱推免生)的條件
1.具備推免資格且符合廈門大學規定條件的考生既可申請我校碩士研究生,也可申請本科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稱直博生)。自2017年開始,廈門大學大幅度提高直博生招生比例和人數,同時還專門設立直博生新生獎學金:凡是被廈門大學錄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將享受直博生新生獎學金。直博生新生獎學金每人2萬元,在新生入學后和通過中期考核后分兩次等額發放。直博生獎學金可與其它各類獎學金同時享受,另外,還可以享受高額的國家助學金和校長助學金。
2.招收推免生(含碩士生和直博生)的具體條件和詳細辦法請見推免文件《廈門大學2017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碩士生、直博生)招生簡章》(http://zs.xmu.edu.cn/a8/a9/c5826a174249/page.htm)
(二) 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條件
1.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的相關體檢要求。
(4)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最遲須在 2017年 9 月1日 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③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 2 年(從畢業后到 2017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須同時符合廈門大學規定的以下兩項附加條件: A、 已修過 6 門及其以上的本科專業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IELTS、 GRE 、 PETS 等相關的英語水平的證明;
④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 須同時符合廈門大學規定的以下兩項附加條件: A、已修過 6 門及其以上的本科專業課程,且成績合格(須提供授課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IELTS、 GRE 、 PETS 等相關的英語水平的證明;
⑤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注: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2.報名參加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項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 [ 代碼為 0301] 畢業生不得報考、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項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 [ 代碼為 0301] 畢業生方可報考、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考廈門大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項的要求。
②大學本科畢業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項目管理之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 1 中的各項要求。
3.報考教育部“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專項招生計劃”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和相關規定,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要求,采取“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其中漢族考生不超過10%)”招收學生。考生除滿足報考碩士研究生的條件之外,還須提交經生源所在省教育廳審批蓋章的《少民骨干報考登記表》(提供PDF格式掃描件即可,請在2016年11月30日前將掃描件發送至廈門大學招生辦郵箱:hht@xmu.edu.cn,郵件以及附件的名稱請以“少民骨干計劃” +考生姓名 + “報考登記表”命名)。未能按時提供《報考登記表》的考生將被視為資格審核不通過。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應為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等學校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以下簡稱高校);高等學校學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按要求如實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現場確認時應提供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或復印件。另外,考生須在2016年10月30日前將《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的PDF格式掃描件發送至廈門大學招生辦郵箱:hht@xmu.edu.cn。郵件以及附件的名稱請以“退役士兵計劃” +考生姓名 + “入伍批準書”(或“退出現役證”)命名。未能按時提供掃描件的考生將被視為資格審核不通過。
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報名
(一)推免生報名
推免生須在教育部和我校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冊報名,并網上支付報名費。
特別提示:通過廈門大學推免生網上報名系統申請并被廈門大學擬錄取的推免生(非通過夏令營方式錄取)和通過夏令營方式被廈門大學擬錄取的推免生都必須登錄全國推免生管理服務系統再次補充報名申請廈門大學,并完成相關網上申請錄取程序。具體程序和安排如下:所有推免生在全國推免生管理服務系統開放的天(9月28日)之內完成對廈門大學的申請;在收到考生申請后,廈門大學將在24小時之內通過系統補充發送復試通知;考生在接到廈門大學發出的復試通知后,須在24小時內接受復試通知,否則廈門大學將取消相應考生的錄取資格;考生接受廈門大學的復試通知后,廈門大學將在24小時之內通過系統補充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在接到廈門大學發出的待錄取通知后,須在24小時內接受待錄取通知,否則廈門大學將取消相應考生的錄取資格。考生接受廈門大學發出的待錄取通知后,錄取狀態方能最終達成。
推免生無需進行現場確認。
(二)統考生報名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1.網上報名
統考生的報考網址為:“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公網: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網:http://yz.chsi.cn);網報時間為 2016 年 10 月 10 日- 10 月 3 1 日,每天 9:00-22:00 (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網上預報名時間: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 9:00-22:00 。
考生網報時應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現場確認
推免生無需進行現場確認。統考生須到各自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報名點確認網報信息、照相和繳納報名費。現場確認的具體要求和報名費的收費標準以各報名點的相關通知為準。現場確認時間:具體時間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的安排為準。逾期不再補辦。
(三)特別提示:
1.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2.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學歷、學位及工作年限等)。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資格審查
1.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廈門大學將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
2.廈門大學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將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3.廈門大學將在復試階段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4.被廈門大學錄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對口支援西部計劃定向研究生,必須將個人的以下材料轉到廈門大學:
(1)應屆生須將檔案轉入廈門大學。
(2)被錄取前有工作單位的非應屆考生,除了須將檔案轉入廈門大學外,還需按以下情況提交相應材料(需原件):A.原工作單位為黨政機關或事業單位的學生,應提供原工作單位人事部門開具的工資關系轉移單;B.原工作單位不是黨政機關或事業單位的學生,若檔案寄存于工作單位的,應提供工作單位開具的辭職證明文件;若檔案掛靠于其它人才服務單位的,需檔案寄掛的人才服務單位開具的檔案寄存證明和無工作單位證明。
(3)被錄取前沒有工作單位的非應屆考生,除了須將檔案轉入廈門大學外,還應提供錄取前檔案寄存機構開具的未就業、無工資收入的檔案單純寄存證明文件。
被廈門大學錄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對口支援西部計劃定向研究生,須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將以上材料轉到廈門大學。廈門大學將組織相關部門和院系人員進行認真核查,若經核查發現有未呈交上述材料、或呈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時呈交上述材料者,廈門大學依據相關規定將對此類考生作出嚴肅處理。
八、體檢
體檢安排在復試期間進行,地點為廈門大學醫院。具體安排屆時詳見廈門大學招生網頁的通知。
九、考試
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部分。
(一)初試:
相關專業和考試科目,請詳細閱讀廈門大學招生辦網站公布的《廈門大學 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http//:zs.xmu.edu.cn )。
時間: 2016 年12 月 24 日至25日(超過 3 小時的考試科目在 12 月26 日進行)。地點:由各報名點安排。
(二)復試: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外語、業務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質等方面內容的考核。復試采用筆試、面試和實驗技能考核等方式,對考生的學科背景、專業素質、操作技能、外語口語水平、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等進行全面考核。
除報考廈門大學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兩門專業基礎課,加試方式為筆試。
廈門大學是教育部批準的 34 所自行劃定本校復試基本分數線的高校之一,廈門大學將結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報考生源情況,自行確定復試基本分數線。廈門大學原則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復試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上旬,具體時間和各專業的復試要求屆時請關注招生辦和各院系網上通知。
在復試階段,廈門大學將在招生辦網頁和各相關院系的網頁上公布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及相關復試要求,不再另行寄發書面的復試通知書。屆時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相關信息。
十、錄取
廈門大學將堅持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和寧缺勿濫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和考生的總成績(含初試和復試成績,初試成績約占總成績的 50% 至 70% ,復試成績約占總成績的 30% 至 50% ),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復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政治審查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擬錄取結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在我校招生辦網頁查詢。正式的錄取通知書將于 6 月中下旬寄出。具體的錄取原則請以廈門大學《 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意見》為準。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按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廈門大學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擁有兩個及以上學籍。
新生入學后,廈門大學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廈門大學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廈門大學將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將移交有關部門查究。
十一、學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 [2013]887 號)的文件精神,從 2014 年秋季學期起,高等學校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
廈門大學直博生學費為前三年每年1.3萬元,第四年和第五年免收學費。
學術型和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為:全程3.3萬元(含兩年、兩年半和三年學制)。
以上收費標準若有調整,以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為準。
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的學費標準將根據國家和福建省的相關規定確定,具體收費標準另行公布。
十二、獎、助學金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的文件精神,廈門大學從2014年9月起建立包括獎學金、助學金、“三助一輔”、國家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等形式在內的完善的獎助政策體系,適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碩士研究生的獎助學金資助類型有:
1.學業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用于資助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研究生、全日制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定向就業研究生和全日制對口支援西部計劃定向就業研究生。資助標準如下:
單位:萬元/年
學生類型 |
學業獎學金 (按年度一次性發放) |
碩士研究生 |
1.1 |
直博生,前三年 |
1.3 |
直博生,后兩年 |
0 |
2.助學金。研究生助學金由國家助學金和校長助學金組成,用于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適用于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研究生、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定向就業研究生和對口支援西部計劃定向就業研究生。其中,少數民族骨干計劃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和對口支援西部計劃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只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如下:
單位:萬元/年
學生類型 |
國家助學金 (分12個月發放) |
校長助學金 (分12個月發放) |
碩士研究生 |
0.6 |
0.12 |
直博生,前三年 |
1.2 |
1.8 |
直博生,后兩年 |
0 |
3 |
3.國家獎學金和校級獎學金。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碩士研究生2萬元/人;校級獎學金每學年評選兩次,各獎項獎勵金額2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體名額和評審辦法以當年評獎通知為準。
4.學校每年投入9000余萬元用于研究生擔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學生輔導員崗位,研究生可通過申請相關崗位獲得資助。
注:獎助學金按照廈門大學相關管理辦法執行,各類獎助學金需在學生繳清相關費用后才發放,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對口支援西部計劃定向研究生需將檔案和人事關系轉入我校并通過資格審查后方可發放學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校長助學金。
十三、住宿以及費用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被錄取在航空航天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海洋與地球學院、環境與生態學院、醫學院、藥學院、公共衛生學院、能源學院、海外教育學院和醇醚酯化工清潔生產國家工程實驗室與電化學技術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掛靠在化工系招收的化學工程專業學位碩士新生將入住我校翔安校區。思明校區和翔安校區的教學實驗設施、師資、全校性選修課等教學資源共享。翔安校區位于廈門市翔安區,在廈門島的東北方向,與大陸相連,北靠香山風景名勝區,南與大海毗鄰,風景優美。翔安校區總建設用地面積3645畝,距校本部34公里,通過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時左右車程可直接抵達。
(三)廈門大學為全日制研究生生統一安排住宿學生公寓。由學生提出申請,住宿費用自理。
直博生可申請入住博士生公寓,住宿條件:單人間,一般為獨衛、網絡、空調、熱水器、保險柜,住宿費 2400 元 / 人·年;雙人包間,一般為公共衛生間、網絡、空調、熱水器、保險柜,住宿費 1200 元 / 人·年,翔安校區雙人間是獨衛,住宿費1600元/ 人·年)。
碩士研究生住宿條件:雙人包間,一般為獨衛、電話、網絡、空調、熱水器、保險柜,住宿費 1600 元 / 人·年;四人包間,一般為獨衛、電話、網絡、空調、熱水器、保險柜,住宿費 1200 元 / 人·年。
每棟宿舍樓提供自助洗衣機服務和免費開水供應。學生公寓設施齊全,環境優美。學校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過三年。具體住宿安排在錄取時另行通知。
以上收費標準若有調整,以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為準。
十四、招生考試咨詢
(一)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報名、考試、成績、錄取等信息可在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和考試中心的網頁查詢。廈門大學將及時在網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試信息。
(二)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碩士研究生的招生錄取工作,考試中心負責碩士研究生的報名考務工作。
招生辦公室位于廈門大學嘉庚主樓三樓,考試中心位于廈門大學嘉庚主樓五樓。
(三)請考生及時關注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招生信息網以獲取與廈門大學招生相關的最新信息。
(四)本簡章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相關文件沖突之處均以國家相關文件為準。
十五、本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注:雙證在職研究生,本文是指非全日制研究生。相關信息,一律以教育部和學校官方政策為準,本文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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