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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審計大學雙證在職研究生(非全日制)2017年招生簡章如下:
南京審計大學是教育部、財政部、審計署和江蘇省合作共建的高校,是以“審計”命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我國審計高等教育發源地之一。學校前身是始建于1983年的南京財貿學院,1987年更名為南京審計學院,2015年更現名。
經過30多年的建設,學校已發展成為以審計為品牌、經管法工文理等學科協調發展的特色高校。現有擁有浦口、莫愁兩個校區,占地145公頃;專任教師900名,其中,正高職稱118名,具有博士學位381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學生共1.5萬余名。
學校以“誠信、求是、篤學、致公”為校訓,堅持“特色、質量、國際化”的辦學理念,推進學科交融,構建了以審計為品牌、經管法文理工相互支撐的學科體系。由工商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法學等學科支撐的交叉學科“現代審計科學”入選江蘇高校優勢學科建設工程,應用經濟學學科入選江蘇高校優勢學科建設工程重點序列學科,理論經濟學學科入選江蘇省重點(培育)學科,法學、公共管理、統計學等學科入選江蘇省重點建設學科;擁有 “現代審計發展研究中心”、“金融風險管理研究中心 ”等江蘇省高校哲社重點研究基地2個;“公共工程審計”、“審計信息工程”、“金融工程”等江蘇省重點實驗室3個,“審計信息工程與技術”江蘇省高校協同創新中心1個;“現代審計理論與方法”、“區域金融創新”、“價值鏈分工的經濟效應”、“馬克思主義與當代中國學術發展”等江蘇省“青藍工程”科技創新團隊4個。
學校擁有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3名、講座教授3名,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2名,教育部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5名,全國審計專業學位研究生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1名,財政部“全國會計領軍人才”2名,江蘇省“雙創計劃”人才1名,江蘇特聘教授3名,江蘇省教學名師3名,江蘇省“333工程”人才38名,江蘇省“六大高峰”人才12名,江蘇省“青藍工程”中青年學術帶頭人31名,江蘇青年社科英才1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13名,省部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5名。
學校充分挖掘行業資源,利用區位優勢,開展特色辦學。歷任審計長、副審計長應邀擔任南京審計大學名譽教授,各級審計機關、大型企業的許多業務骨干擔任南京審計大學兼職教授并經常來校講學。
學校積極推進教育國際化。聘請多國審計長擔任名譽教授,與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INTOSAI)、最高審計機關亞洲組織(ASOSAI)、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等國際行業組織,美國、法國等十多個國家(地區)的最高審計機關和高等學校建立了廣泛的交流合作關系,被IIA認證為中國的全球內部審計教育伙伴(IAEP)“合作級”高校,與全球伙伴高校開展學生互換、教師互聘、學分互認、科研合作;被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ACCA)評為“全球培養ACCA人才最多大學”、授權為“全球白金級培訓機構”。
一、學制、學費與獎助
招生領域 |
學制 |
學費 |
招生類別 |
審計(MAud) |
2年 |
2.5萬/年 |
全日制 |
會計(MPAcc) |
2年 |
2.5萬/年 |
|
金融(MF) |
2年 |
1萬/年 |
|
審計(MAud) |
2年 |
3.6萬/年 |
非全日制 |
會計(MPAcc) |
2年 |
3.6萬/年 |
最終收費以省物價局批復為準。
南京審計大學設置各類全日制研究生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2萬元/年,審計長獎學金1萬元/年;學業獎學金一等1.2萬元/年、二等0.9萬元/年、三等0.6萬元/年、學業獎學金單項每項0.2萬元/年;國家助學金0.6萬元/年;“三助”崗位酬金約0.4萬元/年。詳見南京審計大學研究生院網站。
二、報名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同等學力考生必須于2016年10月10日前向南京審計大學研究生院提出書面申請(過期不再接受申請),并附:①大學本科階段8門專業主干課程修讀合格的成績單原件(須由本科院校教務處或自學考試主管部門蓋章證明,也可從本人人事檔案中復印成績單并加蓋檔案復印證明單位印章);②以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發表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相當于學士學位水平的研究論文復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權頁、目錄頁、知網檢索頁、正文)。經南京審計大學審核同意后,申請者方可辦理正式報名手續;審核不通過或未經南京審計大學審核擅自報考者,不予準考。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2門課。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報考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求有1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二)南京審計大學不接收推免生。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時間、要求及注意事項均以教育部和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為準。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南京審計大學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4.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6.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報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需以定向就業形式報考。
(二)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南京審計大學審查考生網報信息,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許網上打印準考證。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后,再準予考試。南京審計大學將在復試時對考生的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四、考試和錄取
(一)初試
考生須參加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考試。初試時間全國統一確定,初試地點由報考點確定。初試科目見《南京審計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專業學位)招生目錄》。
(二)復試
復試主要包括政審、體檢、筆試、面試、同等學力加試等環節。復試方案由南京審計大學另行公布,復試時間和地點由南京審計大學確定。
對于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專業課。
復試筆試、同等學力加試科目見《南京審計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專業學位)招生目錄》。
(三)錄取
全日制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非全日制研究生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
定向就業的研究生,人事檔案不調入南京審計大學,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工作。考生被錄取前需與南京審計大學、定向單位簽訂三方培養協議,否則不予錄取。
非定向就業的研究生,人事檔案需調入南京審計大學。
五、其他
1.研究生招生錄取各工作環節的有關文件、通知和注意事項,南京審計大學將會在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告。
2.復試通知、擬錄取名單等材料不再通過郵局寄發,請考生及時查看南京審計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并保持手機暢通。
3.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南京審計大學不承擔責任。
4.未盡事宜,請關注南京審計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或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
注:雙證在職研究生,本文是指非全日制研究生。相關信息,一律以教育部和學校官方政策為準,本文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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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審計大學雙證在職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簡章,具體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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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審計大學雙證在職研究生(非全日制)專業目錄,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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