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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學院雙證在職研究生2017年招生簡章公布,具體招生信息介紹如下:
一、擬招生人數
2017年我校面向全國預計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255名,其中全日制考生190名,非全日制考生65名,招生專業涉及社會工作碩士、公共管理碩士、中藥學碩士以及藝術碩士(含音樂、美術、藝術設計、廣播電視等領域)。我校實際的研究生招生計劃將在國家分數線確定后,學校根據教育部實際下達招生數,綜合分析各專業上線生源數量和招生專業培養條件確定。
2017年我校繼續參與教育部“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招生,預計招生計劃為3名。
二、招生類型、錄取類別和培養方式
(一)招生類型和錄取類別
2017年我校僅招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類別;培養方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類別,全日制是指學生全脫產在校學習,非全日制是指學生利用周末和節假日進行非脫產學習。
(二)學制
社會工作碩士、中藥學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學制為2年,藝術碩士的音樂、美術、藝術設計、廣播電視等各領域學制為3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生學制相同。
三、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即2017年 9 月 1 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的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7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6)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其學歷(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7)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且有在讀學校研究生培養部門同意報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員簽字、聯系方式、部門蓋章的原件),并在錄取時先辦理原就讀院校的退學手續。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攻讀兩個以上(含)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
5.報名參加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上述第1、2、3各項的要求。
(2)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國家承認的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6.除中央黨校碩士研究生學歷和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本科學歷外,其余的黨校學歷不能報考。
7.同等學力報考條件:
以大學本科同等學力資格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具備的條件: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連續工作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7年9月1日,下同)。
大學本科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社會工作碩士、中藥學碩士、藝術碩士的考生,通過初試后,復試時須加試兩門本科專業主干課程。
8.退役士兵報考條件: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在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填報本人入伍批準書編號和退出現役證編號。
四、報考方式
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的報考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1.碩士研究生報名以網上報名形式進行,考生須于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完成網上報名手續,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應屆本科畢業生預報時間為2016年9月24日至27日。
該網站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建議考生在10月10日網上報名前,先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按照查詢到的學籍學歷信息進行網上報名的信息填報。未查詢到學歷(學籍)的考生必須盡早到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指定的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鑒于認證反饋時間將近一個月,請考生務必留出充裕的時間,及早開展認證工作。
2.考生報名時應認真閱讀網報公告、我校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
3.根據教育部規定,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4.報考類別分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類,非定向就業類研究生,錄取后人事檔案調至我校,畢業時與用人單位以“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定向就業類研究生為在職攻讀研究生,畢業后仍回定向單位就業。
5.考生報名時不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發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二)現場確認
1.所有考生均應按照報考點所在地研招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在網報時所選擇的報名點校驗報名信息、完成攝像等現場確認手續,并在該考點參加全國統一入學考試。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進行認證;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其學歷(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否則報考點將不予進行現場確認。
(1)北京地區考點現場確認時間和要求以北京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信息為準,在京報考我校的考生請選擇“北京科技大學考點”,請考生關注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網站查看考點公告,自行了解該考點現場確認的具體時間安排和相關要求。
(2)其他各省市的考點現場時間安排和要求,請參見各省市研招主管部門通知。
2.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現場確認后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身份證和學歷證書、戶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須一致,如不一致,須在現場確認前取得公安機關及其他相關單位的變更證明,否則不予確認。
4.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退出現役證》。
6.對在報考、現場攝像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初試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初試時間:具體見教育部相關安排。
2016年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2016年12月24日下午 外國語
2016年12月25日上午 業務課一
2016年12月25日下午 業務課二
2.準考證打印: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及密碼于2016年12月15日至26日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3.考生于規定時間持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及準考證上規定可攜帶的物品參加考試。
4.考試科目:詳見《2017年北京城市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5.考試大綱:詳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2017年北京城市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科目及考試大綱》。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其統一編制。
6.初試成績公布:初試成績預計于2017年3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發布供考生本人查詢,不另發書面通知。
六、報考資格審查、復試及體檢
1.資格審查在復試時統一進行。
2.復試時間為2017年3月底至4月中旬,考生須在3月下旬至4月初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詢復試有關信息及安排。復試的考試方式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形式,同等學力加試為筆試。具體復試科目詳見我校屆時公布的《2017年北京城市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方案》。
3.復試費用:按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規定交納復試費100元/人。
4.體檢時間同復試時間,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
5.復試通知書、復試成績查詢請考生登陸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七、錄取與調劑
1.學院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綜合考察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
2.定向就業研究生錄取時須就培養事宜與學校、本人所在單位簽定三方協議書。考生需自行處理與工作或學習單位因考試錄取而產生的所有問題。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復試或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3.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4.應屆本科畢業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5.任何時候發現弄虛作假者,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責任由考生自負。
6.未被我校擬錄取的考生,達到教育部規定的復試基本要求,可以聯系其他招生單位進行調劑復試及錄取。自2014年起,我校不再向考生的擬調劑院校提供自命題科目試卷等相關材料。
八、學費及獎助學金
1.我校全面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向所有納入研究生招生計劃的研究生收取學費,不論錄取類別是非定向就業還是定向就業,學費標準均為10000元/學年(收費標準若有調整,以北京市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為準),每學年學期開學報到時繳納。書費、住宿費等雜費另計。
2.根據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制定的《北京市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我校研究生設置有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和學業獎學金按照獎學金評選辦法進行評選,助學金面向非定向學生。同時,學院設置研究生“三助”崗位,為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學機會。
北京城市學院研究生獎助學金及科研經費資助體系
獎助名稱 |
獎勵標準 |
覆蓋率 |
國家獎學金 |
20000元/年 |
具體名額按當年國家下達指標執行 |
學業獎學金 |
一等獎 (最高8000元/年) |
比例不超過20% |
二等獎 (最高5000元/年) |
比例不超過30% |
|
三等獎 (最高2000元/年) |
比例不超過40% |
|
國家助學金 |
700月/人 (每年按10個月發放) |
所有全日制學生 (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 |
科研創新基金 |
以項目為單位,金額從2000元至10000元 |
所有在校研究生 |
生源地助學貸款 |
見各省市自治區相關政策 |
|
國家助學貸款 |
8000/年 |
見北京市相關政策 |
“三助”津貼 |
助教不低于400元/月 |
根據設崗單位需求 |
助研不低于400元/月 |
||
助管不低于400元/月 |
九、關于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招生是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我校根據《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按照“自愿報名、統一招考、自主劃線、擇優錄取、嚴格規范、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招生工作。
(一)招生報名
1、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應為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
高等學校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以下簡稱高校)。
高等學校學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
2、考生須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試有關要求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考生網上報名時應按要求如實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現場確認時應提供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或復印件。
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相關機構將按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考生相關文書、證件核驗和報考資格審查等工作。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不得準予考試或錄取。有弄虛作假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考試錄取
1、報考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按規定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
2、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并公布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報考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我校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A類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我校確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三)招生管理
報考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均需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按時參加資格審查、初試、復試和體檢,一旦錄取后,按照我校規定繳納學費、書費、住宿費等。
如報考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的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相關要求與報考普通類定向就業考生相同。
注:雙證在職研究生,本文是指非全日制研究生。相關信息,一律以教育部和學校官方政策為準,本文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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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城市學院雙證在職研究生(非全日制)專業目錄,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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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城市學院雙證在職研究生專業目錄如下: 專 業 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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