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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2015年度在職攻讀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復試方案,詳情如下:
為了確保MPA招生質量,依據公平、公正的原則,現就上海財經大學2015年度在職攻讀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復試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復試資格
復試分數線為總分130分以上(含130分),不設單科最低分數線。
二、復試形式及程序
1、復試形式
采取差額復試形式,復試成績總分為150分(其中筆試案例分析50分,面試綜合能力考查100分)。
2、復試程序
2.1 報到和資格審查
報到時間:2016年1月17日8:00
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1月17日8:00-8:45
地點:上海市楊浦區武川路111號 上海財經大學鳳凰樓三樓大廳。
領取“復試情況表”,按要求填寫并自己保管好(填表情況請見“考生須知”)。
2.2 筆試
筆試時間:2016年1月17日8:45-9:45
筆試地點:武川路111號鳳凰樓302、303、304室。
2.3 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2016年1月17日10:00-13:00,請提前在鳳凰樓三樓大廳查看“面試分組名單”,按名單順序進入指定的面試教室參加面試,有職稱職務者提交職稱證(提交復印件、查看原件)、職務證明(請任職單位加蓋公章)給復試小組秘書。
三、復試內容和要求
1、筆試試題:考察考生對公共管理領域事務的判斷與分析能力;
2、面試綜合:考察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臨場反應能力、實踐管理能力和基本素質等,并參考考生的職務職稱、工齡、學歷、學位、工作業績等。
四、復試時間及地點
2016年1月17日(周日)8:00-13:00 上海市楊浦區武川路111號上海財經大學武川路校區鳳凰樓。
五、錄取工作
根據考生綜合初試和復試的成績擇優錄取。
錄取通知書將于2016年2月底以前郵寄考生本人。
六、其他
1、參加復試的考生,須隨帶(1)準考證;(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2份復印件(正反面);(3)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1份復印件(專科起點本科畢業生須同時攜帶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4)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者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1份復印件(請登錄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網,進入“學信檔案”在線申請學歷驗證,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據要求申請書面認證,獲得學歷認證報告),如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5)《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本人簽名后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核準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并在電子照片上加蓋公章);(6)證明能力的各種資格證書原件及1份復印件;(7)報考費80元。
2、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統一進行報考資格審查,未進行報考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3、考生可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查看復試分數線、復試安排、復試成績、錄取結果等相關信息。
4、考生如有疑問可與我校MPA教育中心聯系:021-65908896。
①本平臺數據,僅供參考,請綜合各類信息進行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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