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快速擇校
湖州師范學院坐落于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習近平“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誕生地、中國美麗鄉村發源地——浙江省湖州市。
學校辦學歷史可追溯至1916年的錢塘道第三聯合縣立師范講習所,1958年開始高等教育,1994年開始招收本科生,2012年開始獨立招收碩士研究生,2018年獲批碩士學位授予單位,2023年獲批博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學科涵蓋教育學、工學、農學、醫學、理學、文學、經濟學、藝術學、法學、管理學、歷史學等11大學科門類,設有安定書院/創新創業學院、經濟管理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教師教育學院、體育學院、人文學院、外國語學院、藝術學院、音樂學院、理學院、信息工程學院、工學院、生命科學學院、醫學院/護理學院14個二級學院,擁有8所附屬醫院、2個臨床醫學院、11所附屬學校。校園占地1560余畝。
學校擁有教育學、數學、計算機技術、水產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4個,國際商務、旅游管理、教育、體育、新聞與傳播、設計、能源動力、電子信息、機械、生物與醫藥、臨床醫學、護理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2個; 數學、臨床醫學、工程學3個學科進入ESI全球前1%。
目前,學校正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當年來校視察時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識、有志向、有用、有為”的“六有”人才培養要求,強化“學生為本、學者為重、學術為要、學科為基”辦學理念,堅定走內涵式發展之路,聚力打造城市與大學命運共同體,朝著建成“在國內有一定影響、一定水平、一定地位的湖州師范大學”目標奮勇前行。
一、培養目標
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著力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良好職業素養的“明體達用”高層次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旅游管理、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 接收推免生的具體要求詳見《湖州師范學院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
(四)報名參加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相關報考要求。
三、招生計劃
四、招生類型
專業代碼
專業
初試科目
復試內容
備注
55200
新聞與傳播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綜合面試
不招收同等學力
②▲204-英語(二)
③★334-新聞與傳播專業綜合能力
④★440-新聞與傳播專業基礎
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報名時,非全日制考生,報考類別請選擇“定向就業”,否則影響考試和錄取。
五、學制
我校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3年,修業年限為3-5年,具體在各學科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予以明確。
六、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逾期不再補辦。
1.報名流程: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
(2)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復試前將認證報告交至我校招生學院核驗。
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第六十二條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我校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進行復核。
(6)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我校將在10月25日前對網報成功的數據進行審核,對于不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考生,將通過研招網后臺發送站內信息進行提示,考生接到短信提示后請盡快登錄研招網查看原因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重新報名或修改。請務必保證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號碼正確并能夠正常接收短信(建議網報期間手機不要開啟短信攔截等屏蔽功能,以免耽誤接收研招網發送的短信)。
(7)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要求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請考生及時關注。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5.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七、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和報考點將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八、初試
(一)打印準考證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三)初試地點
考生網上確認的報考點指定的考試地點。
九、復試
(一)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具體復試辦法和工作安排在復試前通過研究生院網站和各學院網站公布。
(二)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十、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十一、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招生學院可以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本專業體檢要求。
十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我校將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三、錄取
(一)我校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四)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五)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等由我校規定。經我校同意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納入我校錄取當年的招生計劃管理。
十四、學費及獎助學金
(一)學費: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8000/元(人·學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10000元/(人·學年);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15000元/(人·學年)。以上收費標準若有調整,均以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為準。
(二)獎助體系:
為激勵研究生努力學習、潛心科研、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 我校建立多元獎助體系,設有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同時設置有研究生“三助”崗位,提供“三助”津貼。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還可以通過申請助學貸款、發放特殊困難補助等方式得到資助。各類獎助學金申請資格、資助額度和發放辦法以我校最新相關規定為準。
十五、住宿
我校為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他類型研究生如確有住宿需求,可提交申請,我校依據接納能力最終確定。
十六、其他
研究生招生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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