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快速擇校
蘇州大學坐落于素有“人間天堂”之稱的歷史文化名城蘇州,是國家“211工程”、“2011計劃”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與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雙一流”建設高校、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和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蘇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學校現有31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專業學位博士點、50個一級學科碩士點以及33個專業學位碩士點、30個博士后流動站,蘇州大學已發展成為一所擁有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交叉學科等十三大學科門類,具有相當規模,基礎較為雄厚,辦學效益顯著,在國內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地方綜合性大學。
一、招生說明
不招同等學力考生
非全日制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就業考生。
二、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符合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規定的各項要求。
5、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部分專業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報考,詳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三、報名時間及辦法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
單獨考試考生應選擇3214蘇州市教育考試院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10月(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網上預報名時間:9月。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4、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6、符合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
(二)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請及時關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發布的公告)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辦,不參加確認的考生網上報名無效。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網上確認時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或因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等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初試
1、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2、初試時間:
12月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5日上午業務課一
12月25日下午業務課二
12月26日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
3、考試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或203日語
③398法律碩士專業基礎(非法學)
④498法律碩士綜合(非法學)
4、復試科目:
1、行政法學[不含行政訴訟法](筆試)
2、綜合口試(面試)
五、學制與學費
學制:3年
學制:10000/年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執行。未達到高校招生體檢標準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七、其它
1、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錄取時需簽訂定向就業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錄取后不轉戶口、不調檔案、不安排住宿等。
2、加大復試考核在錄取總成績中的比例。在復試過程中,根據考生學習成績、科研能力、實驗技能、面試情況等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在資格審查時,須將自我評價、個人陳述、學習成績、科研成果、獲獎證書以及能證明自己學術水平的相關材料提交到各基層研究生招生單位,具體要求屆時請查看蘇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
3、違規處理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4、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和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5、蘇州大學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不出售任何考研書籍、歷年試題等材料。
6、有關信息發布:初試成績查詢、復試名單、復試通知、擬錄取名單等信息不再通過郵局寄發,請考生務必及時查看蘇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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