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快速擇校
一、項目簡介
電子科技大學(原成都電訊工程學院)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2017年進入國家建設“世界一流大學”A類高校行列。2019年教育部和四川省簽約共同推進我校世界一流大學建設。2022年入選國家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經過60余年的建設,學校形成了從本科到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多層次、多類型的人才培養格局,成為一所完整覆蓋整個電子信息類學科,以電子信息科學技術為核心,以工為主,理工滲透,理、工、管、文、醫協調發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學,成長為國內電子信息領域高新技術的源頭,創新人才的基地。
電子科技大學MBA教育始于1997年,秉承“扎根IT及其應用領域,技術創新與創業并重,特色化與國際化發展并進”的戰略定位和發展思路,經過不懈努力和持續改進,MBA培養目標清晰,培養理念明確,培養模式獨特,贏得了社會和專家的高度認同。在2001年9月中國高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MBA)教學合格評估(第二批)中,我校MBA教育的綜合成績位居全國第二,辦學特色居全國第一。2011年11月,我校MBA成為西部首所、全國第12家通過“AMBA國際認證”(AssociationofMBAs,世界三大商學教育認證組織之一,全球最具權威的商學院MBA項目國際認證體系)的項目,標志著我校MBA教育邁向全面國際化發展的新征程。2014年完成AMBA國際再認證,2020年完成AMBA和BGA(The Business Graduates Association)的聯合認證,成為中國首家獲得BGA認證的院校。2021年獲得AACSB(國際高等商學院協會)認證資格,目前已進入自評階段。
二、招生類別
非全日制畢業證學位證原則上錄取為定向否不可申請
三、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我校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獲得碩士、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注:
(1)有關時限計算從學歷學位證書日期開始至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以學校當年開學報到時間為準)截止。
(2)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的書面同意。
(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計劃為準。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
(5)錄取125100工商管理(MBA)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只從參加管理類綜合能力考試的考生中選拔。報考125100工商管理(MBA)的同等學力考生復試可以不加試。
四、報名方法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10月
網上預報名時間:9月
要求:1.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能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
(2)報考類別:非定向:入學時須調入個人檔案,畢業后由學校統一派遣;定向:錄取前應當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協議(強軍計劃除外)、定向就業合同,不調入個人檔案,畢業后按定向協議執行。
3.符合少數民族照顧政策條件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學校在復試前進行復審。
符合初試加分政策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5.根據民族地區鄉村振興發展、急需緊缺人才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結合我校優勢學科專業情況,“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僅001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002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008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009信息與軟件工程學院、015經濟與管理學院、016公共管理學院、018馬克思主義學院招生專業接收考生報考。
6.現役軍人報考必須按軍隊相關部門的規定辦理。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8.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學校研招網等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
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網上確認具體要求詳見考生網上報名時選擇考點的網上確認公告。
五、資格審查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復試時,我校對考生畢業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六、入學考試
(一)初試
時間:12月。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地點: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告指定的考場應試。
科目:第一天上午 管理類綜合能力(滿分200分)
第一天下午 外國語(滿分100分)
說明:
1.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
2.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3.以上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考試方式均為筆試。
4.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5.考試科目詳見電子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專業目錄”、“復試科目”。
6.考試大綱:199管理類綜合能力、204英語(二)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統一編制并統一命題。
(二)復試
學校按照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或專業確定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經濟與管理學院根據招生計劃、考試成績和差額復試比例確定本單位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不低于學校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以此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形式和內容由學校和經濟與管理學院根據各學科(類別)、各專業(領域)培養要求、相關知識及能力考核標準確定。復試具體安排和要求在復試前通過學校研招網和MBA教育中心網站向考生公布。
說明:1.復試由經濟與管理學院負責組織,復試前將對考生畢業證(結業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或取消成績。
2.我校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但各專業可根據生源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七、錄取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教育部當年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及其思想品德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復試、體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生誠信狀況是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和《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研究生招生考試為國家教育考試,觸犯刑法的,一律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相關單位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考生須提交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的現實表現材料。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新生錄取通知書由MBA教育中心發放,其中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的新生由MBA教育中心發放調檔函,個人檔案必須在入學前(以學校當年開學報到時間為準)調入MBA教育中心;錄取類別為定向(強軍計劃除外)的考生必須在錄取前將簽訂好的定向協議書(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資料下載”)、定向就業合同(復印件)交至MBA教育中心。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錄取為定向。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是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學校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出具教育部學歷(學籍)認證書否則不予錄取。
八、專業方向
綜合MBA專業方向(非全日制周末班、晚班)
智慧運營與服務管理、智能化與數字化轉型、金融科技與財務、市場營銷、組織與人力資源管理、數字創新與創業管理、項目管理、戰略與可持續發展。
高級管理人員領航計劃(非全日制周末班)
該方向主要招收對象,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國企、大型民營企業及政府事業單位高管;
2.外資企業區域高管;
3.“創新型人才”:獲得省科技創新獎、省科技進步獎、省勞動模范、省五一勞動獎章、省人大代表、省政協委員等省部級以上榮譽或資格的申請人;
4.“創業型人才”:自主創業,個人股份在15%以上,公司成立3年及以上且年營業額非科技型企業達1000萬元以上,科技型企業達300萬以上(需提供公司營業執照、法人資質、注冊資本、營業額等證明材料)的申請人;
5.在復試階段,經學院招生領導工作小組審核通過的特別優秀的申請人。
說明:
需要申請高級管理人員領航計劃的考生請參照上述五個條件進行填報,在擬錄取后需按照MBA教育中心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審核未通過的將自動轉為綜合MBA。
九、注意事項
1.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對報考中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且學位論文答辯通過,達到畢業要求,經學院畢業鑒定合格,學校畢業審核會議通過,準予畢業,頒發畢業證書;其按照培養要求完成規定的培養環節和學分,通過學位論文答辯,達到相應學術水平者,授予碩士學位。
3.我校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培養地點主要集中在清水河校區和沙河校區。學校可根據招生情況、培養需要、校區容量及房源情況安排碩士研究生住宿校區、住宿地點及住宿標準。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參評獎助學金,但可參評部分榮譽獎勵(以獎項具體評選辦法為準),不參加成都市大學生醫療保險。
4.我校研究生就業根據錄取類別:非定向考生自主擇業,發放派遣證;定向考生按定向協議(合同)就業,不進行畢業派遣;其他特殊類型考生按照相關要求辦理。
5.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造成考生不能復試、無法被錄取或其他問題,我校不承擔責任。
6.本招生細則,最終解釋權歸電子科技大學MBA教育中心所有,如有與教育部或學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政策不符之處,以教育部文件和學校招生政策為準。招生細則內容如有調整,請以最新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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